俄巴底亞書
俄巴底亞書是眾先知書中篇幅最短的一卷,也是整本舊約聖經中最短的。然而,沒有哪一卷書能比它更好地說明舊約批判學中的許多主要問題。它確實沒有引發任何教義上的爭議,也沒有關於歷史準確性的問題。它所宣稱的僅僅是「俄巴底亞的異象」;這個模糊的名字,沒有日期或居住地來挑戰與書中內容的對照,使我們在沒有偏見的情況下進入對後者的批判。這卷書也不涉及舊約學術界的核心爭議——律法的日期。它沒有提到律法。它也沒有在新約中被引用。因此,我們可以更自由地研究這二十一節經文所引發的文學與歷史問題。它們簡短的進程被風格的差異,以及從過去到未來視角的突然轉變所打斷。其中一些經文與另一段預言有著密切的平行關係,這種特徵在出現時給批判者帶來了難題。幾乎沒有任何歷史典故是沒有歧義的,因為儘管這卷書始終指向同一個國家——且描述得如此生動,以至於即使沒有指名「以東」,我們仍能辨認出以色列這位苦毒兄弟的性格與罪行——然而以色列與以東的衝突如此漫長,且在殘酷上如此單調,以至於在漫長的幾個世紀中,幾乎沒有哪個時期是沒有學者認為自己能將俄巴底亞憤慨的演說部分或全部歸入的。這本小書被歷代批判者拋來拋去,以至於在他們對其日期的估計中,竟存在近六百年的差距。乍看之下,這樣的事實似乎證明了批判學要麼是武斷的,要麼是無助的;然而,對細節稍加考量,就足以使我們欣賞舊約批判學的合理方法,以及它在我們對以色列歷史大片空白無知的情況下,向著確定性所取得的無疑進步。對於舊約研究者來說,沒有什麼比在追隨其他先知書與以色列律法、其自身標題或新約中對它們的主張之間的複雜問題之前,先掌握俄巴底亞書所引發的歷史與文學問題更有益處了。
俄巴底亞書包含許多與耶利米書 49:7-22 中另一段針對以東的預言在措辭上的平行之處。大多數批判者認為耶利米的這段預言是真實的,並將其定在公元前 604 年。問題在於俄巴底亞與耶利米誰更早。希齊格(Hitzig)和瓦特克(Vatke)認為耶利米更早;由於俄巴底亞書也包含了以東在公元前 586 年尼布甲尼撒推翻耶路撒冷時的行為描述,他們將整卷書的日期推到了被擄後時期。然而,也有非常有力的論據支持俄巴底亞的優先性。基於這種優先性,以及約珥書(他們認為約珥書較早)引用了俄巴底亞書,且俄巴底亞書出現在十二小先知書的前六卷(推測為被擄前)中,許多學者將其全部歸於以色列歷史的早期。有些人將其定在約沙法統治時期,當時猶大遭到以東及其盟友摩押和亞捫的入侵,但因摩押和亞捫轉而攻擊以東人並屠殺他們而免於災難(歷代志下 20 章)。他們將俄巴底亞書 1:9 中的短語「與你立約的,都賣了你」歸於此。其他人則將整卷書置於猶大王約蘭統治時期(公元前 849-842 年),根據歷代志(歷代志下 21:14-17),當時猶大遭到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的入侵,耶路撒冷部分被洗劫。但在這次入侵的故事中,沒有提到以東人,而且如果約珥書如我們稍後將看到的屬於晚期,那麼從約珥引用俄巴底亞書得出的論點就失效了。普西(Pusey)則更謹慎地拒絕確定一個時期。
支持俄巴底亞全書起源於被擄前的學者必須解釋 1:11-14 節,這些經文似乎反映了以東在公元前 586 年尼布甲尼撒洗劫耶路撒冷時的行為,他們以兩種方式解釋。普西將這些經文視為對尼布甲尼撒圍城的預言。奧雷利(Orelli)等人則認為,這些經文更符合約蘭時代對該城的征服與掠奪。但正如加爾文所說:「那些認為俄巴底亞生活在以賽亞之前的人似乎錯了。」
然而,很早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是否可能將俄巴底亞書視為一個整體?1:1-9 節比 1:10-21 節更有力、更堅定。在 1:1-9 節中,以東被其盟友所毀滅;在 1:10-21 節中,它仍將與其他外邦人一同在耶和華的普遍審判中滅亡。1:10-21 節公認描述了以東人在 586 年耶路撒冷傾覆時的行為;但 1:1-9 節可能反映了更早的事件;值得注意的是,僅在這些經文中出現了與耶利米書 604 年針對以東的預言的平行之處。基於這些理由,埃瓦爾德(Ewald)認為這本小書由兩部分組成,兩者都指向以東,但第一部分寫於耶利米之前,第二部分則是後被擄時期的。由於耶利米的預言比俄巴底亞的預言有一些更原始的特徵,他將兩段預言追溯到一個針對以東的原始神諭,俄巴底亞大體上提供了一個準確的版本。他將這個神諭的日期定在以賽亞的早期,當時敘利亞的利汛使以東能夠再次宣稱其脫離猶大的獨立,並奪回了烏西雅曾奪取的以拉他。德萊弗(Driver)、威爾德波爾(Wildeboer)和科尼爾(Cornill)採納了這一理論,但對埃瓦爾德所指的原始神諭時期有不同看法。根據他們,俄巴底亞書由兩部分組成:1:1-9 節為被擄前,1:10-21 節為被擄後,且 1:11-14 節描述了尼布甲尼撒對耶路撒冷的洗劫。
後一點無需爭辯。但 1:1-9 節與 1:10-21 節是否真的差異大到必須歸入不同時期?它們必然是被擄前的嗎?威爾豪森(Wellhausen)認為不然,並構建了另一種關於該書起源的理論,像瓦特克一樣,將其全部歸入被擄後的時期。
書中沒有提到亞述或巴比倫。因此,那些背叛以東的盟友(1:7)很可能是那些包圍它並經常與其結盟的阿拉伯部落。他們被描述為「送」以東「到邊界」(同上)。威爾豪森認為,這只能指阿拉伯人向北的大規模運動,該運動在被擄期間開始向以色列東南部的肥沃土地施壓。以西結(以西結書 25:4-5, 10)預言亞捫和摩押將在阿拉伯人面前消失,我們知道到公元前 312 年,後者已在以東的領土上穩固地定居下來。在此之前不久,夏甲人在歷代志中出現,西珥被稱為阿拉伯名稱「基巴」(詩篇 83:8),而早在公元前五世紀,瑪拉基(瑪拉基書 1:1-5)就記錄了以東領土被「曠野的豺狼」荒廢,以及以東人的被驅逐,他們將不再回來。以東人被推入以色列的南地,佔據了希伯崙周圍及以南的領土,直到公元前 130 年左右被約翰·海卡努斯(John Hyrcanus)征服;即使在那之後,它仍被稱為以土買。威爾豪森會將 1:1-7 節歸入這一運動與瑪拉基書 1:1-5 所反映的同一階段;因此,除了某些括號內的內容外,他將整卷俄巴底亞書視為公元前五世紀末的一個整體。在這種情況下,吉塞布雷希特(Giesebrecht)認為,平行的預言耶利米書 49:7-22 必須被視為耶利米書中插入了被擄後增補的段落之一。
我們對這一理論的批判可以從俄巴底亞書第七節開始:「與你立約的,都賣了你;與你和好的,欺騙你,且勝過你。」根據我們目前對以東歷史的了解,不可能將這些條款中的第一條歸入被擄前的任何時期。毫無疑問,在早期,以東不止一次遭受阿拉伯人的劫掠。但在猶大被擄之前,以東人仍佔有自己的土地。申命記(申命記 2:5, 8, 12)暗示了這一點,以西結(以西結書 35:2, 15)以及耶利米哀歌的作者可能也是如此。因此,威爾豪森關於俄巴底亞書第七節是指公元前六或五世紀阿拉伯人驅逐以東人的說法是可以接受的。但這是否意味著 1:1-6 節也像他所堅持的那樣屬於同一時期?以下事實似乎要求給出否定的回答。首先,第七節在耶利米的平行預言中並未出現。如果該預言是在以東人被驅逐已成事實時編纂的,沒有理由不使用它。但無論是通過這種省略,還是通過其所有其他特徵,該預言都適合耶利米的時代,因此,我們可以將其留在威爾豪森理論出現之前的位置——即與耶利米本人在一起。此外,耶利米書 49:9 似乎在俄巴底亞書 1:5 中為了適應第 6 節而進行了改編。但同樣,1:6 節包含了許多與耶利米預言的平行之處,似乎也暗示以東人仍佔有他們的土地。「列國」(我們可以理解為阿拉伯部落)起來攻擊以東,以東在他們面前已經變得卑微(1:1-2);但他還沒有倒下,就像對於使用類似語言的以賽亞書 45-47 章的作者來說,巴比倫還沒有倒下一樣。以東軟弱,無法抵擋阿拉伯人的劫掠。但他仍然在高處築巢,說:「誰能將我拉下地來?」對此挑戰,耶和華回答的不是「我已經將你拉下」,而是「我必將你拉下」。因此,我認為俄巴底亞書的被擄後部分始於 1:7 節;而這段預言的作者在 1:1-6 節中納入了一段針對以東的被擄前預言,該預言已經被耶利米更自由地使用過。1:8-9 節構成了一個難題。它們回到了將來時態,彷彿以東人仍將從以掃山被剪除。但正如威爾豪森所指出的,1:10 節自然地承接 1:7 節,並且與其後續經文一起,清楚地指向尼布甲尼撒推翻耶路撒冷之後的時期。儘管普西有不同意見,但從 1:10-11 節的過去時態轉變為 1:12-14 節的祈使語氣並不構成困難,這可以歸因於先知激動的情緒。有人提出了一個合理的建議,即俄巴底亞是以那段可怕時期的目擊者身份發言的。當然,預言的其餘部分(1:15-21)中沒有任何內容引導我們將其推到耶路撒冷毀滅之後的更晚時期。一切都指向猶太人仍處於被擄狀態。描述耶路撒冷不可侵犯性(1:17)、以色列恢復產業(1:17, 19)以及他們征服以東(1:18)的動詞,全都是將來時態。先知本人似乎是在被擄中寫作(1:20)。耶路撒冷的被擄之民在西法拉(同上),「拯救者」必須「上到」錫安山;也就是說,他們仍在聖地之外(1:21)。
將此日期歸於該預言的唯一困難在於,希伯來文 1:19 中沒有提到重新佔領猶大山地本身,但這裡希臘文譯本可能會有所幫助。當然,其他所有特徵都符合被擄的早期。
我們調查的結果是,俄巴底亞書是由一位被擄中的先知在那個時期寫成的,他充滿了與另一位在巴比倫寫下詩篇 137 篇的被擄者同樣對以東的仇恨;並且,像許多被擄時期的作者一樣,他從一段更早的針對以東的預言開始,該預言已被耶利米使用過。[諾瓦克(Nowack,“Comm.”, 1897)認為 1:1-14(包括 1:1, 1:5-6, 1:8 f. 和 1:12 中的增補)來自耶路撒冷陷落後不久的時期,即 1:11-14 中所暗示的;而 1:15-21 則屬於一個無法精確確定的更晚時期。]
書中的語言沒有什麼能動搖這一結論。俄巴底亞書的希伯來文是純粹的;與其鄰近的約拿書不同,它既不包含亞蘭語成分,也沒有其他衰落的跡象。文本非常可靠。七十士譯本使我們能夠修正 1:7 和 1:17,提供了 1:9 和 1:10 之間正確的分段,但有一個省略,導致 1:17 失去意義。在評論其精神之前,最好先將這二十一節經文完整列出。
俄巴底亞的異象
耶和華神論以東如此說:
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信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起來吧,一同起來與以東爭戰!」我使你以東在列國中為最小的,被人大大藐視。住在巖穴中、心裡自高自大的啊,你因狂傲自欺,心裡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裡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盜賊若到了你那裡,或強盜夜間來到(你何竟被剪除!),豈不偷竊直到夠了呢?摘葡萄的若到了你那裡,豈不剩下些葡萄呢?以掃的隱密處何竟被搜尋?他隱藏的寶物何竟被查出!與你立約的,都送你到邊界;與你和好的,欺騙你,且勝過你;與你一同吃飯的,設下網羅陷害你,在你心裡毫無聰明。耶和華說:到那日,我豈不從以東滅絕智慧人,從以掃山滅絕聰明人?提幔哪,你的勇士必驚惶,甚至以掃山的人都被殺戮剪除。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羞愧必遮蓋你,你也必永遠剪除。當日你站在旁邊,當外人擄掠他的財物,外邦人進入他的城門,為耶路撒冷拈鬮的日子,你竟如他們一樣!你兄弟遭難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猶大人被滅的日子,你不當因此歡樂;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說狂傲的話。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他們受苦;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你不當站在岔路口,剪除他們中間逃脫的;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
你們怎樣在我的聖山喝了酒,萬國也必照樣連連地喝;且喝且咽,他們就歸於無有。在錫安山必有逃脫的人,那山必成聖;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雅各家必成為大火,約瑟家必成為火焰,以掃家必如碎秸,火必將他燒著吞滅。以掃家必無剩下的。這是耶和華說的。
南地的人必佔領以掃山;高原的人必佔領非利士地,也佔領以法蓮和撒馬利亞的田地;便雅憫人必佔領基列。這以色列人被擄的軍隊必佔領迦南人的地,直到撒勒法;耶路撒冷被擄的,就是在那西法拉的,必佔領南地的城邑。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